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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兒女當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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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去極樂世界?因為作好人成了佛就可去極樂世界啊!因為那裡大家都有最高的位格,互相信任,沒有貪、嗔、 癡, 多麼逍遙自在!人生最苦…莫過與人交惡、親人受傷、不受信任、受人輕視、擔心受怕,如果知道死亡確定日期,就沒那麼可怕了。以前有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當作自私自利的藉口,其實順序弄錯了,應是『天誅地滅,人不為己』,當災難來臨時才有大愛生,以八八水災為例,就是人性的發揮與覺醒。中國字很有學問,富有教化意義,『愛』這個字發音與『礙』相同,,解釋應當是礙著自己才能愛著別人,現代人卻是愛著自己,礙著別人!講道德,真是太沈重。記得年輕時騎機車上學,看見前方有汽車駕駛亂丟垃圾,我會檢起垃圾加足油門追上他要他搖下車窗丟回垃圾給他,他雖一臉錯愕卻也嗤牙咧嘴欣然接受,可能是我把垃圾看成他掉的錢,又沒要求他吃下去吧,結婚後也作過相同舉動,只是機車變汽車較不方便且膽小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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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候家裡住在眷村裡,那時由於父親常駐軍中可謂是家中無大人,唯一會管我的『常駐長官』就算我老媽了!父親只不過是一星期一次的軍團裝檢與莒光日罷了,只要保密防諜做得好(老媽是首席老弟們自然是地下情報主組織探員)均可逃過,其中差別在於是否可以賄賂而已,倒也諜影幢幢過得相安無事。上了初中面對聯考與老師的藤條加上滿腦的應知道、不知道、想知道、怕知道的滿腦問號,音樂就似乎成了可以放肆與宣洩的管道了,迷上了音樂之後,隔壁的毛毛就說很久沒挨我搥了,看我一臉宗教家的慈善,還以為我迷上了吸膠呢!的確是膠而且是黑膠,但不是用吸的是用來聽的黑膠片和卡帶,也唯有沈浸在音樂之中才有明亮的未來去安撫手上、屁股上的紅腫條印,不知道是誰發明的?紅條印開始打在小腿上已顯著功績,是所謂之『昭炯戒』,從那時起我就深深瞭解少尉到中尉分別為一、二、三槓,有一次被挨了四棍,心想該賞棵梅花了吧!沒關係!管他的!回家聽音樂,去消消氣,我走先!直到了初二時,去有錢的同學小鍾家後才聽到所謂的『爵士樂』,哇!那才叫音樂!我卻沒有一條聽過,直到播頑皮豹的配樂,才假裝高尚起來地說,聽過!聽過!很熟嘛!在當下立刻成為爵士音樂迷,一直到今,在那時膠片已算是十分奢侈的五星級高級品偶爾能借來一聽實屬難得,小心呵護,深怕給弄壞了。一直到上了專科後,如穫至寶般地遇見了中華路佳佳唱片的老板娘,卻開始了我盜拷的年代(經濟不允許,判我無罪吧!)。佳佳老闆娘人很好,老實說,不太漂亮,(我承認我美學涵養不夠)但音樂素養超好,各種音樂如數家珍,看你氣色就知道最近少聽什麼音樂了!神吧!當時最跩的就是所謂的TDK錄音卡帶,攢了一學期的錢,買他十卷(單卷不賣,夠狠!),後來又出所謂的二氧化鉻金屬帶CrO2,聲音超好,價格特貴,雖然心中暗罵,卻總是按不住衝動,買了再說,電動、冰宮和樓下的黑點姊妹(Point sisters)搓冰只好少去了,在那時錄回來的爵士樂可是與美國同步的唷。為了聽爵士樂猛聽ICRT,從假裝聽的懂到真的聽得懂,考試時,有五題與爵士音樂有關,唉!怎麼是選擇題,申論題的話多爽。聽音樂自然必須有獨立且隱密的空間,這一點就必須感謝我老媽了,當弟弟們還共用一間大房間時我已有一間小房間了,當然音樂聲多於讀書聲了,換來的代價就是,來我去念專科他們念建中(什麼兄弟?真不知道相互掩護一下),老爸的臉突然有種整型失敗的感覺,老媽卻只是說以後要音樂讀書一起好,然後我就住了四年的校,我那間寢室是最常上黑榜的,罪行都一樣,『查該生擅自在寢室收聽外語電台之『靡靡之音』,聲音過大,蓄意干擾他人讀書,慫恿他人有進出地下舞廳跳舞之衝動行為。』(喂!喂!報告教官!你知不知道以後要全民英檢的咧???)在所有音樂之中爵士樂一直都是最能令人放鬆的,看我一直放鬆到考不上高中!去讀專科,就知道了。舉凡Jelly Roll Morton(鋼琴)、 Louis Armstrong(小喇叭與歌聲)、Bix Beiderbecke(小喇叭)、Glenn Miller的伸縮號、Benny Goodman(豎笛手,Coleman Hawkins、 Lester Young 、Ben Webster(薩克斯風)加上最近許多美聲爵士女伶,甚至連木匠兄妹都有爵士佳作等,其中B.B. King獨領風騷多年,聽此安撫靈魂的音樂自然是需要一些催化劑的,烈酒加上好雪茄煙草,配上台上站著一身紅衣的妙齡女子,優美的歌聲加上曼妙的身材,幾許落寞惆悵,娓娓道來,真是令人銷魂,色情在此已不值一屑,求短暫的脫離無情現實社會,是多年以來人類克服消沈與發洩情緒的所在,歷經了二次世界大戰而當時的爵士音樂獨領風騷,其中必有其獨特迷人之處,聽爵士樂就必須讓酒精麻痺敏感的耳朵後在微醺之下,構成隔紗的朦朧美,透過真空管音響的圓潤與深遠,讓心靈作一次徹底的解放與超脫,充完電後再出發,給你一種靈魂暫時脫離身體的感覺,有聽過鬼唱歌嗎?我有幾張唱片就有點像,真傳神!試想一張好的爵士樂加上矇龍的燈光,上好的雪茄配單一麥種威士忌,雪茄輕沾著烈酒慢慢享受這一刻清幽,多令人著迷,在蘇聯及烏克蘭以各種不同的雪茄搭配各式烈酒與甜酒配上爵士樂與奶香牛舌、魚子醬麵包和各種口味起士那才叫夠味兒!一般來說,Jazz這個字來自於非洲,所指的是非洲土著們憑藉著天生節奏感進而創造出的舞步與音樂;另一種說法則是,Jazz這個名詞脫胎自法文的動詞Jaser,就是喋喋不休一直喃喃自語的講話,像爵士樂手在演奏時的即興演奏與對話一般。Jazz這個名詞最早出現的確切時間是在西元1913年的舊金山,而最早以Jazz描述音樂的樂團及唱片,則出現於西元1917年1月,由『正宗迪西蘭爵士樂團』所灌錄的史上第一張爵士樂唱片。爵士樂是「混血」的音樂,因為發源地美國本來就是個民族大鎔爐。許多爵士樂作曲家均有自己的特殊收藏,其中除名酒、雪茄外,就是用來編曲作曲的鋼筆了,在樂譜尚未完成前,鋼筆就是紙上的『樂器』,透過每次鋼筆劃過紙上不同的觸感與線條造就靈感的激盪,讓攝魂的樂符因此誕生,多令人著迷。「搖擺」是爵士樂裡不可或缺的元素。這點我們從艾靈頓公爵「沒有搖擺,就沒有爵士」這句話中得到印證,鋼筆在樂譜上的預演搖擺不也是一種爵士音樂未定型前的即興演奏呢。爵士樂是即興的音樂,幾乎所有爵士樂都包含大量的即興樂句。為了創作靈感的激發而開始吸食毒品也給爵士樂留下了不佳的印象,讓許多人對PUB卻步所以在家欣賞才是上策。「變」,是唯一的不變,以這句話來詮釋爵士樂,應該是最適合不過的了。聽爵士樂嗎?夠神!那請跟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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